遵循园林景观设计的理念 詹姆斯罗斯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后移居纽约。虽然他未完成中学学业,但这并不影响他进人康奈尔大学学习建筑,之后又转入哈佛景观建筑专业。然而,罗斯因设计风格不能符合哈佛的要求,于1937年被除名(第二年重又回去)。1938-1939年,罗斯在《笔端》杂志(现为《建筑进展》〉上发表一系列文章阐述自己的设计理念,表明他不喜欢基于“艺术与工艺”的教学,最终导致他被哈佛开除。后来罗斯继续发表论文及专著论述自己的观点,这极大地冲击了20世纪的园林设计理论与实践。1941年,他在纽约的一家公司工作时,觉得为私人园林设计更符合自己的风格。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主要在《妇女家庭杂志》上发表关于小型花园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其一,景观设计定义为“户外雕塑”,因此它与艺术密切联系;其二,设计的确立出自立地而非计划,应运用与这个立地环境协调的植物。罗斯和特纳德一样,喜欢运用模型来展示他的设计,并最终放弃模型而依据立地环境来创建园林。
罗斯的设计是要创造人、建筑和自然的亲密关系;细分花园的空间,让观者感受到视觉的流动,通常用木质框架、带有塑料或金属线网格的屏障或树木等来分隔空间网格状的天棚来遮挡阳光及支撑攀缘植物,这些棚架有时从房顶向外伸展,有时单独立在园中,使得园中的天空呈现出不同变化;地面采用各种铺设和丰富的植物配置,它们与垂直的屏障和水平的天棚构成了三维的景观,形成了界定清晰或模糊的不同空间,罗斯喜欢即兴的创作而不是依靠图面材料,因此他设计的每个花园都独具匠心,花园建成后他还常常参与其养护与管理;他十分注意花园的地面设计和使用不同材料。他认为图面设计并无多大价值,只要在事后作图来记录做了哪些即可,重要的应是探究立地有哪些局限,通过什么方法可让人搬进去,应用什么样的材料来表达其独特的属性,采用怎样的种植方式能使每株植物都能健康生长。如果能始终遵循这些理念,那么一个“有机风格”就形成了。
然而,罗斯的这个有机风格理念却很难与业主交流。他在1965年发表的《花园让我欢笑》一书中,建议美国人应把花园看作是他们身份的标志,不要种植草坪、成片的花坛和构筑庄严,罗斯的设计制造了室内外空间的融合,其后期的作品受到日本园林风格的影响,采用禅意的意境。他把自己的设计理念描述为“既不是景观也不是建筑,而是两者;既不是室外也不是室内,而是两者”。这个充满哲理的描述是他设计理念的真实写照。但遗憾的是,罗斯的作品存世不多,这可能是他本能的、即兴式的设计方法,导致他不断地在修正作品,似乎永远没有完成。只有他自己的花园最能说明他的设计理念,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1952年,罗斯在新泽西州的里奇伍德设计了自己的住宅和花园。他说:“景观是这座房子的一部分,而不是房子的附属,空间是一个整体。”他不断地改造这座花园,实践自己的设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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