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我市从市场供应量、土地、信贷、税收、规范市场、舆论引导6个方面打出组合拳,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增加房产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别墅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第1招 供应量:增加保障房的供应
和其他商品一样,房价也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要稳定房价,增加市场有效供应量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通知》明确,我市将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到2012年,全市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可解决6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此外,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等方式,帮助和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有效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市场。
第2招 土地 :严查闲置土地行为
积极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也是增加市场有效供应、稳定房价的途径。
《通知》称,我市将严格执行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积极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在70%以上。
此外,还将加强住房用地供后监管,严格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
第3招 信贷:暂停第三套房贷款
继上海、北京、海南等地叫停第三套住房贷款后,《通知》明确规定,我市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同时《通知》对购买第一套住房以及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进行了规定: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根据《通知》,外地户籍居民需要申请住房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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