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本报刊登了丰台城管依法强制拆除国际花园两栋违章改建别墅的报道(见12月4日A9版)。连日来,本报“民意直通车”陆续接到市民来电,反映业主私自拆改别墅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露台上私搭阳光房,将大门改造扩宽,挤占房前屋后的绿地,甚至是拆掉原有别墅重新翻盖…… 然而,面对别墅业主的行为,物业和城管部门却处于没有执法权或者处于执法最后环节的尴尬境地。多位北京市政协委员为此呼吁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将执法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现场探访
■私建部分与别墅整体格格不入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朝阳区小营附近的一处别墅区,看到一栋二层别墅正在施工,建筑周围搭着脚手架,工人正在灌装水泥。施工的工人告诉记者,他们要把别墅一侧的尖顶阁楼拆掉,在上面重新盖上两层楼房。
记者发现,施工的别墅虽然是在自家的院子进行,但扩建的部分离旁边的邻居家已经是“近在咫尺”,而且新盖的部分也与周边的建筑极不协调。
该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很多人买了别墅就开始大兴土木,这在小区里已成为惯例。当记者问他家是否也私自拆改了原来的建筑时,这位业主点头肯定,并告诉记者,如果别人不拆,他也绝不拆。
现象分析
■别墅扩建可使房屋整体升值
其实,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北京很多别墅区都普遍存在业主私自拆除、改建别墅的行为。
至于业主如此“烧钱”拆改别墅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记者通过对业主的调查了解,他们的心理大概有以下几种:一些人买别墅比较早,后来随着家庭人口增多,屋子不够住,于是在院内盖新房;有一些人购买的别墅位置好,为了观景在露台盖起阳光房;还有一些人相信风水,认为别墅的风水有问题,于是在风水大师的建议下改变别墅的建筑格局,加高楼层;还有一些人完全是出于投资的考虑,通过扩大别墅的建筑面积使整个房子升值。
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某人购买的别墅面积是2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万元计算房子的总价值为400万元,扩建后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总价就升为600万元,扣除施工成本,通过改建别墅可净赚至少100万元以上。
物业困境
■拆改别墅只能提出警告
采访中,很多别墅的物业部门向记者表示,物业只是别墅区的管理部门,不是执法单位。“我们没有执法权,对业主拆改别墅的行为只能提出警告,并向城管部门举报。”
朝阳区小营附近一别墅区的物业负责人周经理告诉记者,当初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应该明确告知买房人不能改动别墅结构。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也会强调别墅的红线范围,告知业主没有经过建委批准,是不允许对别墅进行改建的,而所有拆改的部分都属于违章建筑。
既然如此,为什么别墅的拆改之风依然盛行?周经理对此解释说,一般业主都是在自家红线范围内改造别墅,如果其邻居对这种行为没有异议,物业是不会去追究的。“这是一个共识,业主之间都没有意见,我们也不会上赶着去阻止。”
据介绍,物业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公约》时,没有针对业主私改别墅行为的处罚标准,这也让不少人钻了法律的“空子”。物业部门表示,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对违章改建别墅的行为既无法强制制止,也不能依法重罚。“如果连城管也没办法,我们只好告上法院。”
部门难题
■城管发现难执行更难
作为执法单位,城管部门负责制止别墅的违章建设。但是,记者采访部分一线的城管执法队员时,他们却表示对于这类问题的执法存在发现难执行更难的情况。
一名城管队员向记者表示,如果没有别墅里的居民举报,执法人员很难发现私改乱建的现象。而一旦有人举报,城管在介入调查时,寻找当事人往往成了难题。“不是找不到人就是联系到别墅的主人,当事人也不到城管队接受谈话调查。”
由于城管的执法属于行政执法,对正在进行改建项目的别墅也没有任何强制措施,所以会出现城管刚刚登记保存了施工队的工具,执法人员一离开,人家照样开工的尴尬局面。
城管部门还向记者表示,在处理违法建设上,城管一直处在执法的最后一个环节,面对有些当事人花巨资建起的违建被拆除,他们也觉得是极大的浪费,这种浪费不仅体现在执法成本的付出上,更体现在被拆除的建筑上。
委员建议
■执法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一边是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一边是拆除中造成的浪费。多位市政协委员不禁发问:“别墅拆改的问题为什么长期以来没人管理?今后有关部门该如何采取应对措施?”委员们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加强监管,出台相应的法规或者措施,将执法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土地是国家的,个别人如此扩建别墅实际是占用了国家的资源谋私人之利。”一位老委员认为,对于占用国家土地扩建别墅的业主,国家应制定处罚条例,并按土地出让价格征收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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