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一栋三层别墅,赠送51.30平方米的庭院,可是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庭院面积多出了近62平方米,开发商要求,付清多出庭院面积的钱后,才能发放钥匙,这下,李女士可想不通了。 多出部分要掏钱 昨日下午,李女士介绍说,去年6月初,她花45万元从石家庄市嘉禾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别墅,面积约150平方米,地址在鹿泉市龙凤湖南岸的天籁·山水清音景观住宅区。按照合同,开发商将赠送李女士一个51.30平方米的庭院。 今年10月,楼房建成,李女士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发现赠送的庭院面积竟多出了近62平方米。工作人员表示,庭院的价格为每平方米300元,李女士需付清多出面积的钱款约18000元,才能领钥匙。李女士找相关负责人理论,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后来经协商,负责人答应李女士可以少掏9000元。 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一条规定:赠送庭院面积为51.30平方米(此面积包含庭院围墙占地面积),最后以测量为准,如实际庭院面积多于赠送面积,则多出的庭院面积买受人向出卖人补交,300元每平方米,计入总房款;如实际庭院面积少于赠送庭院面积。则少于赠送庭院面积部分,出卖人向买受人退付300元每平方米。 李女士很不解,别墅是按照图纸建造的,开工前开发商就知道实际庭院面积,应该把这个面积在合同中告诉买主。可是合同的内容模模糊糊,她根本就预料不到会多出那么多的面积。“多出一两平方米还情有可原,现在一下子翻了番,开发商这不是设计了陷阱嘛,这简直就是买一赠一了。” 开发商:别墅位置特殊 石家庄市嘉禾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由于天籁·山水清音景观住宅区的别墅是连排的,李女士的别墅位置在连排别墅的最西头。由于位置特殊,所以庭院面积比其他别墅的庭院面积大。他们曾与李女士协商,打算减免她一半钱款,但李女士没有同意。她说,与李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他们是严格按照合同处理问题。她表示,一旦李女士付清所欠的钱,他们就会发放钥匙。 律师: 消费者有权撤销、更换合同 对此,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杨军律师认为,按照合同字面理解,开发商的行为没有欺诈性。但该合同是一个格式合同,其中对赠送庭院的规定,是一个模糊条款,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而且庭院的实际面积超出了近62平方米,这大大出乎了消费者的预料。通过以上事实可知,开工前开发商就通过设计图纸计算出相差无几的面积,但开发商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庭院面积,而且用语含糊,致使消费者产生了重大误解,所以消费者有权撤销或更换合同。如果不撤销、更换合同,消费者也可以拒绝承担多出的庭院面积所产生的费用。 在此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楼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遇到无法理解的条款时,要及时请专家指导,以防止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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