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被个别业主侵占用来开餐馆怎么办?小区公共道路被汽车侵占怎么办?拿不到产权证怎么办?……昨日,“物权法模拟法庭”组委会举行了“特别接访”活动,对于市民遭遇的各种物权烦恼,现场坐镇的法官、专家、律师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给出了合理的维权建议。
[现场]法官、专家支招解烦恼 昨日下午,由四川省法官协会、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及本报等单位共同组办的“中国首家物权法普法宣传模拟法庭”活动,再次进入高潮。法官、专家、律师坐镇,免费为遭遇物权烦恼的市民出谋划策。 昨日下午,“物权法模拟第一案”合议庭成员: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荆及林红法官;“物权法模拟第二案”合议庭成员:武侯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克刚、审判员马永红等早早来到现场,在短短两小时内,坐镇法官及专家先后帮助多位市民找到了解决烦恼的对策。 [案例] 案例1:小区绿化带改商铺业主可叫停 原告:业主代表周志诚等 被告:红星路某单位宿舍1楼业主 起诉材料:周志诚是红星路某单位宿舍4楼业主。小区本来有2米多高的围墙,围墙内侧是花台。2005年年初,一楼有家业主悄悄把花台拆除,并在围墙上打洞,建起了商铺。不久,一楼的另外一家业主也效仿。现在,围墙上至少被开挖了5个大洞,并全部变成了商铺。 接访行动专家团意见: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擅自把小区绿化带改商铺,不仅侵犯了全体业主对绿地的所有权,影响了居住环境,还造成小区不安全隐患。其他业主有权请求1楼业主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案例2:自家花园修厨房邻居有权制止 原告:府河音乐花园业主代表熊女士 被告:府河音乐花园某栋1楼业主 起诉材料:2001年前后,熊女士在华阳府河音乐花园购买了一套联体别墅。2005年前后,熊女士家对面一楼的业主将私家花园“改造”成了厨房。今年4月份左右,隔壁又有一家邻居效仿。熊女士认为,由于邻居把花园改建成了厨房,实际上缩短了两栋楼之间的间距。尽管邻居是在自家花园内炒菜做饭,但影响小区环境。作为有利害关系的邻居,她有权出面制止。 接访行动专家团意见: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1楼业主把私家花园改建成厨房,除了要做防水、下水道、油烟等处理外,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影响小区的环境、形象和侵害上下楼、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否则,作为有利害关系的邻居有权请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可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