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3月16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六十二号主席令公布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全国“两会”闭幕会上倍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赞成2799票,反对52票,弃权37票,表决通过了。这部自1993年起草、2002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以来,历经13年酝酿和广泛讨论,经过八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终于通过审议。在大家为住房问题争论不休的时候,《物权法》的通过无疑是一颗定心丸。 开发商:双赢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是一个好消息。”我市某楼盘开发商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开发的楼盘在建筑上所用的材料较好,小区环境也规划得比较漂亮,因为成本上的原因,所以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不很明显。而物权法明确了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问题,也就是说,七十年以后只要房子还在,那么使用权还是你的。这会让一些消费者在选择楼盘时更注意房子的材料与质量。对我们开发商而言,物权法解决了许多过去悬而未定的事情,最主要的就是70年后房屋的产权问题。这解除了市民对产权的担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消费者的购房欲望,这就为我们创造和扩大了潜在的市场;对业主来说,七十年以后住房使用权还是你的。这当然是双赢了。” 当记者谈到今后有可能开征物业税这一问题时,有关人士说:“我们的楼盘并不是豪宅、别墅。另外,物业税什么时候出台也还不清楚,影响究竟有多大现在难以定论。” 业主:好消息 “物权法对我来讲是个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我买的房子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产权。”阳光置业业主童先生这样说到:“在决定买房子时,家里人还问我:花那么多钱,70年以后我们买的住房该怎么办?现在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可以自动续期嘛。” 在记者这次所采访到的业主中,张先生算是对物权法非常关注的人士之一。他表示:物权法的高票通过,是国家重视私有财产保护的表现,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他同时还告诉记者:“也许是我住在老城区的缘故。楼与楼之间的间距太窄了,所以对这点特别敏感。这次物权法把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等内容都写了进去。今后买房时如果采光权、通风权受到侵害,我就有法可依了,打官司心里也有底。” 张先生最后表示:物权法强化了私有权保护的观念,可以极大地增强业主的财产安全感。物权法草案中第三章、五章等相应章节中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这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创造、积累财富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 同升小区的业主何先生高兴地说:“好不容易才买得起一套房子,但过去开发商总是处于强者的位置,他们说怎样就怎样,我们没有多少话语权,现在物权法明确了开发商与消费者各自的权属问题,这对因权属不明确而造成的纠纷在法律上有了可解决的依据,有利于保护我们业主的权力。” 物管公司:关注 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都对《物权法》表示出了极大的关注。我市一物管公司负责人表示,“在物权法中,小区车库被划分为两部分,一是地面停车位;另一种是小区的地下车库。现在我市不少小区的车库都在地下,虽然没有占用小区的绿地,但一些业主还是对停车的收费有意见,这次物权法明确了地下车库归属权为开发商所有,以后我们的解释工作也好做一些了。” 而另外一个物管公司的人员则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公共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就表示小区的绿地、电梯等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他们小区的物管费收得较低,收入只够发点员工工资,原打算让广告公司在电梯里做些广告,以弥补一下公司的收益,现在电梯都属于业主了,做广告的收入也肯定要归全体业主。看来公司还要想其它办法,才能不像现在这样亏本运作下去。”这位人士最后幽默地说:“物权法上说如果70年后业主的房子报废了,土地将收归国家。为了让房子自动续期,建筑就得保持完好。从这个角度讲,业主们会不会也愿意多缴一点物业费,以养护好他们的房子呢?毕竟房子还是业主自己的。 还有物管公司认为,物权法里条款大多数都是原则性的、方向性的规定。希望有更详细的细则出台,使这部法更有现实的可操作性,更利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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